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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召开首届房屋登记工作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2-07-16 09:40:00



    7月15日上午,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邀请市法制办、市住房保障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房屋登记工作研讨会,市法制办主任张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石宝鑫、市住房保障局产权处、房政科、法制科、监察科负责人及房屋登记工作方面专家和律师共15人参加了会议。

    我院行政庭会前精心准备,深入研究,从《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屋登记方面的最新解释和规定,系统阐述了什么是房屋登记工作,《房屋登记办法》的立法目的,《物权法》和《房屋登记办法》对以往房屋登记工作做了那些重大调整、房屋登记从申请、受理到审核须遵循的程序、申请人应提交哪些材料、房屋登记部门的职责及应审查的内容和法律后果,重点明确了房屋登记部门的登记职责、审查内容及原则。同时就房产局提出的问题从法律角度逐条给予详细解答。通过讨论,与会人员在房屋登记工作上提高了认识,进一步转变了登记人员长期习惯的、不符合现行法律新精神和原则的思想和观念,取得了共识。进一步解决了房屋登记部门和群众反映的一些实际问题,对今后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和便民利民具有指导意义。

    工农区法院积极主动服务行政机关,指导和帮助行政机关解决问题的态度和做法受到与会各界人士的高度好评。市政府法制办张忠海主任对于市住房保障局和工农区法院求真务实的学习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肯定了工农区法院积极的为辖区行政机关提供法律指导非常有意义,有利于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的提高,对我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工作具有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这次研讨会工作,是切实发挥法院指导、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作用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房屋登记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减少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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