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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帮朋友忙,伤人要赔偿

  发布时间:2012-07-17 11:15:05


  近日我院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原告诉称:2010年4月19日,原告驾驶招手停线车行至站前附近,被被告三人打伤,现要求三被告予以赔偿。三被告辩称:所述属实,因为当时是朋友与原告发生车辆刮蹭,为了帮朋友忙,三人才打伤了原告。经法庭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三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12,000.00元。

  法官提示:

  本案三被告都是20多岁的青年,所谓哥们感情、江湖义气最容易让青少年冲动伤人,须知伸手就要付出代价,连带朋友不说,更易让自己吞下冲动的苦果,奉劝年轻人遇事莫冲动,冷静、理性的处理身边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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