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成功调解一起母亲诉儿子返还财产纠纷案件。2004年原告把多年靠捡废品、做零活积攒的数万元现金存于工商银行,并将存折交由被告保管,约定等原告老了和有病时用,在原告以年龄已大,有病不能干活为由向被告要此款时,因被告不给,还将钱取走,原告起诉被告要求给付存款。法庭上被告对原告所述让其保管的钱的事承认,但提出数额不对,并且称这些钱已经给父母买房子,给父亲治病花没了,当庭提供了相应的证据。法庭考虑到双方系母子关系,从母亲的以后赡养和生活照顾考虑,从母子亲情考虑,此案不宜一判了之。法官下决心以化解矛盾促成调解为方向,经多次对原被告讲解母亲的辛苦,儿子的困难,通过亲情感化,母子终于拥抱和好,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当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