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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工农区法院孙建业同志被最高院授予全国办案标兵称号

发布时间:2015-01-26 14:31:02


   1月21日,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授予83个单位“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100名同志“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200名同志“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其中我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助理审判员孙建业同志荣获全国办案标兵称号。

    孙建业同志自参加工作就战斗在民事审判第一线,共审结各类民事纠纷案件450件,其中92.50%调解结案。他坚持恪尽职守、忘我奉献、秉公执法、清正廉洁,展示了人民法官党性坚强、甘于奉献、执法为民的精神风貌。他本人先后获省法院办案标兵、市法院办案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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