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司法公开 -> 开庭排期

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定于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五日(星期四)上午八点四十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张文林与鹤岗市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5-01-09 16:03:17


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定于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五日(星期四)上午八点四十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张文林与鹤岗市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