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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定于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一日(星期二)下午十三点三十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武文明与徐修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4-10-19 10:51:15


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定于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一日(星期二)下午十三点三十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武文明与徐修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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