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司法公开 -> 开庭排期

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定于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一日(星期二)下午十三点三十分,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陈红与刘丽军离婚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4-10-19 10:51:00


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定于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一日(星期二)下午十三点三十分,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陈红与刘丽军离婚纠纷一案。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