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黑龙江高院召开了全省法院向“时代楷模”孙波同志学习、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视频会议。院长张述元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认真学习周强院长在会见孙波同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通知要求,紧密结合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迅速开展向孙波同志学习活动,把全省法院“四优”创建推向新阶段,进一步焕发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巨大力量。
张述元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向孙波同志学习,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进一步增强司法定力,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做公正司法的守门人;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保持司法廉洁;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改进司法作风;进一步增强职业尊荣感,竭诚敬业奉献。要以学习宣传孙波精神为契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四优法院”创建活动,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建设法治龙江、平安龙江,实现我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上,孙波同志作了典型发言。鹤岗市中级法院、鸡西市鸡冠区法院、高院刑事审判一庭代表就如何学习孙波同志事迹作了发言。高院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和审判业务部门部分干警在高院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中级、基层法院班子成员和全体干警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孙波典型发言:
做一个纯粹的法官是我的梦想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
我叫孙波,是来自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的一名普通基层法官,能够获得“时代楷模”这么崇高的荣誉,我非常荣兴,非常感动,也非常珍惜。其实,我和大家一样,只是恪尽职守、依法履职,办好每一起案件,力求让当事人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履行了一名人民法官应尽的司法责任和担当。
1994年,我怀着对法律的无限热爱,考入了工农区法院,那一年我22岁。上班的第一天,我的父母对我说:“少说话,多干活,把活干好。”20年来,我一直秉承着这个教诲,执拗地追寻法律真谛,执拗地还原案件真相,执拗地寻求公平正义,放弃了节假日与家人的团聚,舍弃了亲朋好友相聚之欢,拒绝了形形色色诱惑,承受了种种威胁恐吓,也忍受了肉体上的病痛和劳累,只为一句“把活干好”。
20年来,从书记员到审判员,我始终有着这样情结:喜欢抽丝剥茧探寻事实的真相,喜欢披上法袍走上审判席那一刻,喜欢听法槌落下那清脆声音背后的执着……这一切,让我感到很幸福、很快乐,让平凡的我体现了人生的价值。
当我得知我患上尿毒症的时候,有过失落,有过绝望,也有过放弃,经历了生与死的考验。手术失败后,我躺在病床上,反倒想的越来越明白:如果我的生命注定是短暂的,那我更要珍惜这短暂的人生,去实现我人生的最大价值,让我短暂的生命更加精彩!第二次手术后我稍事休养,在亲友的担忧和不解中,执拗地返回审判岗位,一边透析一边坚持办案,在办案中找到了战胜病痛的那份快乐。不理解的人也许会质疑:“得了这样的病还上班,图的是啥?”20年了,我从没有在意过职位高低、薪酬多少,面对着多次生活环境的改善,个人广阔发展空间的机遇,我都淡然放弃,甘愿做一名普普通通的基层人民法官。现在,我对生死都很看得开,还能图什么?人,不能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我只是在珍惜我生命的价值,不管明天我还能活多久,我都要办好今天的案件。
我是一个被温暖包围的人。在我患病期间,各级组织都给予了我无微不至的关怀。鹤岗中院朱德臣院长和工农区院李艳秋院长帮我联系医院及时挽救了我的生命,省法院主要领导也多次关心过问我的病情,张述元院长亲自为我颁发了政法英模奖励资金,一些法院干警为我捐款伸出了援助之手,还有各级组织的领导看望慰问了我。这一切,让我和我的家人十分感动。同志们都说:“孙波你很幸运,在单位你遇到了非常好的领导和一大帮爱护你的同事,在家里你又遇到了一个精心照顾你生活的好妻子,如果没有她们的关心和照顾,你很难挺到今天。”
我是一个有梦想的人。一个人有梦想,并为之坚持,是很不容易的。我从一个对法律、对人生懵懂的青年而至今日的不惑之年。我的梦想,是我20年来,在学习、摸索和工作中慢慢清晰的,那就是做一个纯粹的人,做一个纯粹的法官!
做一个纯粹的法官,不仅要甘于清贫,耐得住寂寞,还要忍辱负重,闻诽而乐,甚至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我认为责任和良心永远大于聪明和能力,只有踏踏实实、认认真真负责,端正道德良心,才能把法官做得纯粹。
法律的力量在于正义,法官的责任在于公正。办完每一个案子,我都会反思当事人是否得到了公正待遇、判决是否做到了公平正义。这些年,无论在形形色色的诱惑面前,还是在当事人的威胁恐吓面前,我始终做到了审理的每一个案子都对得起自己的职业良知。
生病以后,死亡对于我不再陌生和遥远,我无比珍惜在这个世界的每一分钟,抓紧时间多做一些事,做好一些事,尽量接近我的梦想。虽然我只是一个平凡的法官,甚至没有健康的身体,但是我愿意坚持下去。我有一个梦想,梦想着病好了,能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在审判岗位上再好好干他20年,在我有生之年,做一名纯粹的法官,这就是我坚持的梦想!
谢谢!
学习孙波同志事迹发言:
学习孙波精神,推进创建工作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朱德臣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
孙波同志被中宣部授予“时代楷模”荣誉称号,成为全社会学习的榜样,是我们鹤岗市两级法院全体干警的骄傲和自豪,我们为之振奋,深受鼓舞。孙波同志获此殊荣,是他从事审判事业20年执着坚守,拼搏奉献的结果,也是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关心支持的结果,更是省法院党组悉心关怀、倾力培养,宣传处同志们有力指导、积极选树和强力推荐的结果。学习好、宣传好、发扬好孙波同志的先进事迹,鹤岗市两级法院责无旁贷,我们要率先垂范,认真组织好向孙波同志学习活动。
一、向孙波同志学习,教育和引导广大干警准确把握孙波精神的实质,努力彰显人民法官无私奉献的公仆情怀。学习孙波同志,就是要学习他信念坚定、忠诚使命的优秀品质,学习他公正司法、廉洁自律的职业操守,学习他生命不息、办案不止的钢铁意志,学习他甘于奉献、敢于担当的崇高精神,学习他严谨细致、精益求精的过硬本领。我们要把向“时代楷模”孙波同志学习活动作为全市法院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准确把握孙波同志先进事迹的精神实质,以孙波同志为镜子和标杆,教育和引导全市法院干警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筑牢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使孙波精神在鹤岗市两级法院生根开花,发扬光大。
二、向孙波同志学习,教育和引导广大干警把办案、办铁案视为天职,忠实履行公正司法的神圣职责。孙波同志克服病痛的折磨,以对审判事业的无限忠诚弹奏着生命最强音,他20年如一日秉公执法,快办案、办好案、办铁案,使我们受到了强烈的鞭策、激励和鼓舞。我们要把弘扬、学习孙波的时代楷模精神,转化为我们干好审判事业的自觉行动,立足岗位,钻研业务,兢兢业业,担当责任,不放松每一个细节,不容忍每一个瑕疵,不断提高整体素质,提升审判质效,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我们要以孙波同志为榜样,进一步推动全市法院正在开展的以“为民服务便民诉讼”为主题的“五民”服务活动,把自己置身于人民群众当中,把自己看作是一名普通群众,时刻把人民群众的事当成是自己的事,切实改进工作态度与工作作风,建立与群众的沟通机制,解决与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真正做到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作风的转变,司法的温暖。
三、向孙波同志学习,开展“我和孙波比,差距在哪里”主题研讨活动,积极营造学先进、创四优的浓厚氛围。“时代楷模”孙波是在我们身边成长起来的优秀法官代表,是我们学习借鉴的精神财富和鲜活教材。我们将在全市法院开展“我和孙波比,差距在哪里”主题研讨活动,通过对照孙波先进事迹,深刻反思自我,查找差距不足,积极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作贡献、当表率的良好氛围。在学习研讨过程中,引导干警像孙波那样,培养勤勉踏实、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锤炼爱岗敬业、坚韧执著的高尚品格,锻炼勇于担当、拼搏进取的价值追求,掌握严谨细致、精益求精的办案技巧,秉承铁面无私、公正司法的职业操守。通过召开学习孙波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演讲会、研讨会、座谈会、庭审观摩等形式,组织全市法院广大干警深入学习孙波同志的工作精神和工作中的孙波事迹。并通过举办法官集体宣誓活动,在青年法官中培养淡泊名利、抗拒诱惑、忠诚执法、勤勉敬业、奉法守职的职业操守,坚定司法理念,把时代楷模的精神化为推动审判事业的不竭动力。
在开展好各项学习活动的同时,我们还将在各级组织、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全力以赴地做好孙波同志疾病的进一步治疗工作,全力呵护好孙波同志的身体,使孙波同志能够继续和我们一起并肩工作,实现孙波同志“在审判岗位上再好好干20年”的愿望,让孙波精神永放光芒!
谢谢大家。
学习时代楷模 争做优秀法官
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院长 王昭权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
作为我们基层法院全体干警,在开展向孙波同志学习活动中,必须充分认识向孙波同志学习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孙波同志先进事迹的时代特征、价值追求和精神实质,切实把学习活动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新载体,转化为广大干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新实践。
一、学习奉献精神,一心为民,争做“模范型”法官
学习孙波同志的奉献精神,一是要树立责任意识,加强法官职业引导,坚守职责重任,建立起居中裁判,维护公平与正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要树立为民意识,规范法官品行作风,细化仪表、接待、庭审、社交等礼仪要求,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尊重;三是要树立廉洁意识,提高法官职业形象,认真遵守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等廉政规定,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公信的认可和信赖;四是要树立大局意识,坚持从全局工作出发,不计个人得失,服从组织安排,认真高效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以投入的工作状态,诠释一名法官的职业操守。
二、学习钻研精神,提升能力,争做“专家型”法官
学习孙波同志的钻研精神,一是要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提高政治素养,深刻领悟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精神实质,为司法审判事业的发展,树立正确的思想导向。二是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通过不断的学习过程,加深对法律的理解和认知,掌握法律法规的内涵和要旨,为依法审判积攒专业的知识储备;三是要加强业务能力的学习,采取切实有效的方式方法,如统一学、规定学、限时专学、定期会考、奖优罚劣等方式,实施岗位训练,提高法官的业务水平;四是要加强日常培训和教育,解决法官的知识瓶颈,调整知识结构,通过引导,激发干警学习热情,切实提高基层法官的司法实践能力。
三、学习敬业精神,守护正义,争做 “奉献型”法官
学习孙波同志的敬业精神,一是要恪尽职守,认真履行作为人民法官的审判职责,最大限度的实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神圣使命;二是要热爱职业,深刻认识法官工作的社会意义,建立内心的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三是要司法为民,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四是要坚守信仰,坚持理想,坚定信念,不为金钱所趋,不被权利蒙蔽,做正义的使者、人民的公仆。
四、学习顽强精神,积极向上,争做“忠诚型”法官
学习孙波的顽强精神,一是要有战胜困难的意志决心,无论疾病与压力,都要勇敢面对困难和挑战,发挥生命的价值;二是要有敢于担当的勇气信心,无论大案要案,都要积极接受考验和挑战,坚守司法的尊严;三是要有忠诚法律的不变恒心,无论劳累与得失,都要以坚定的法律信仰和忠诚,为还原真相、主持正义拼搏奋斗,为弘扬正气、传播公信不遗余力。
时代呼唤楷模,楷模引领时代。孙波同志是全省法院开展“四优法院”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代表,是我们全体法官学习的榜样和楷模。我们要以榜样精神为引领,大力开展学习孙波活动,丰富内容和形式,强化措施和效果,深化推进创先争优,着力培养一批热爱职业、公正执法、廉洁自律、敬业奉献的优秀法官队伍,努力提升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能力水平,更好地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和谐发展,为建设“法治龙江”、“平安龙江”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
谢谢大家!
向孙波同志学习 做一名纯粹法官
省法院刑一庭庭长 王双近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
孙波同志被中宣部授予“时代楷模”荣誉称号,被评为全国 “最美基层法官”, 我们为他感到骄傲和自豪。在被他的事迹感动的同时,又受到极大的鞭策和激励。孙波同志自进入法院到罹患双肾衰竭,20多年的时间里,在刑事审判岗位上忘我工作,不仅奉献了青春,甚至付出了健康。而这一切,只是为了“做一个纯粹的人,做一名纯粹的法官”。孙波同志,是我们的光辉榜样,值得我们认真学习。
向孙波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他敢于担当、坚守信仰的高尚品质,做一名忠诚的法官。孙波同志面对大案难案时能够挺身而出,面对诱惑威胁时能够严辞以对,面对病魔侵扰时能够看淡生死,这些都源于他内心对司法事业的坚定信仰。因为这个信仰,他才有公正司法、刚直不阿的责任担当;才有生命不息、办案不止的钢铁意志;才有廉洁自律、敬业奉献的职业操守。为了坚守这个信仰,孙波同志付出了常人难以承担的巨大代价,不论遇到任何困难,他始终没有退缩,始终保持着昂扬的斗志。作为人民法官,我们手中的每一起案件无不牵连着各种利害,特别是刑事审判工作,小到关乎个人的生命自由,大到关乎社会的和谐稳定,如果没有对法律事业的信仰,没有为了信仰不怕付出代价的勇气,怎能在执法形势还十分严峻的现实下坚守一名法官的职业尊严?我们要学习他那种对党忠诚、坚定信念的优秀品质,把握其思想精髓,坚定职业操守,坚守法律底线,更好地履行宪法法律赋予人民法官的职责使命。
向孙波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他公正司法、忘我工作的敬业精神,做一名纯粹的法官。“把活干好”,“抓紧时间多做一些事,做好一些事”是他常说的话。在“干好活”与“多做事”的同时,他有过改善个人生活条件,提升个人发展空间的机遇,为了坚守他所热爱的刑事审判事业,他都毅然放弃了,时至今日,只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审判员,因病致贫,家庭负债几十万元。“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这种追求法律真谛,忠诚审判事业,毫无自私自利之心的精神,使他成为了一个纯粹的人,一名纯粹的法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学习他那种严谨细致、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无私忘我、甘于奉献的敬业精神,以公正司法为天职,以为民司法为己任,认认真真,兢兢业业,审理好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从我们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向孙波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他为民司法、心系群众的悲悯情怀,做一名爱民的法官。孙波同志在出差时看到农民工奔波的身影,联想到正在审理的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想到那些辛苦付出却拿不到报酬的农民工的艰辛,进而想到自己的职责所在,这是人民法官和人民群众心心相连的最好印证。孙波同志在案件开庭、宣判后,做为审判者,本已完成了自己的职责,但是为了70多双农民工期盼的眼睛,他不顾术后极度虚弱的身体,按照卷宗中的线索继续调查并查封被告人的财产,没有让这些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老百姓失望。他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司法的热度,这是一名人民法官对人民群众应有的悲悯情怀。培根在《论司法》中指出:“为法官者,应当在法律的范围内以公平为念而勿忘慈悲,应当以严厉的眼光对事,而以悲悯的眼光对人。”孙波同志这种心系群众、为民尽责的公仆作风是我们全体法官的一面好镜子。我们要对照这面镜子,检点宗旨意识、为民之心,努力做到忧民之所忧、急民之所急、解民之所困,在一件件小事、实事中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孙波的精神是无限的。孙波同志不仅是我们的同事,更是我们的标杆。作为我们刑事审判的全体法官来讲,就是要对照他,找差距、找不足;学习他,坚守信仰,敢于担当;跟随他,公正司法,司法为民。我们要把孙波精神传承、光大,我们要向孙波同志那样,把办好每一起案件视为一种责任和使命,在刑事审判岗位上,贡献出自己全部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