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经工农区委组织部批准同意我院成立党总支,下设五个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党建工作的部署,按照黑龙江高级人民法院实现党的组织在审判庭、人民法庭全覆盖的要求,工农区人民法院以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为省法院党建工作示范点为契机,抢前抓早,精心准备。严格按照《党章》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扬民主,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总支委员会。在通过积极沟通,寻求支持的努力下,获得批准由党支部升格为党总支,并对我院3人以上的庭室成立党支部,不足3人的与其他部门合并成立支部,实现了支部建在庭上,为法院队伍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